離婚後,子女扶養費不是看誰拿到監護權才決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責任不會因為離婚消失,沒有和孩子同住的一方,也可能要負擔扶養費。
很多人搜尋「子女扶養費行情 2026」或「扶養費計算公式」,其實是想知道一個可以談判或寫進協議書的金額。但扶養費沒有固定公式,法院常以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作為基準,再依孩子實際需求、父母收入與財產、實際照顧情況、是否有其他扶養義務調整。
本文先整理行情來源、計算邏輯、付到幾歲、沒約定能不能請求,以及對方不付時怎麼處理。如果你想估算扶養費或追討代墊扶養費,可以先把孩子年齡、居住地、支出與現有文件整理好,再透過 LINE 傳給陳亮逢律師 判斷下一步。
離婚後一定要付子女扶養費嗎?
民法第 1114 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民法第 1116 條之 2也明確說,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另外,民法第 1084 條講的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及教養。白話說,孩子的生活、教育、醫療與照顧,不會因父母離婚就變成其中一方單獨承擔。
| 常見誤解 | 比較正確的理解 | 實務提醒 |
| 沒有監護權就不用付 | 不對。監護權和扶養義務是不同問題。 | 監護權怎麼安排,可先看監護權文章。 |
| 對方說不用,就永遠不能再要 | 不一定。仍要看孩子利益、協議內容與後續情況。 | 口頭說法最容易出問題,建議寫清楚金額、期間與付款方式。 |
| 共同監護就不用付 | 不一定。仍要看實際照顧比例、收入與孩子支出。 | 輪流照顧、主要照顧者不明時,更要把支出分擔寫清楚。 |
| 扶養費就是贍養費 | 不是。扶養費是給孩子的錢,贍養費是配偶間特定情況的問題。 | 若你問的是配偶生活費,可看贍養費文章。 |
扶養費行情怎麼看?2026 應引用哪個資料來源
查詢子女扶養費的參考金額時,建議先到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常用資料,查找「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截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該表最新資料為 114 年(2025 年);可下載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Excel),依資料年度及地區查詢。調查年度與公布年份可能不同,引用時應註明資料所屬年度。本篇提供資料來源與計算方式,不列各縣市的固定金額,以免讀者將過期數字當成目前的參考。
主計總處資料常被用來看各地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但這只是基準,不是法院必須照抄的金額。孩子有特殊醫療、學習支出,或父母收入、財產差距很大時,結果都可能和平均數不同。
| 資料或因素 | 用途 | 限制 |
| 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 | 作為基本生活支出的參考。 | 不是孩子實際支出的全部,也不是固定判決公式。 |
| 孩子實際支出 | 補足學費、醫療、保險、補習、特殊照顧等費用。 | 需要收據、轉帳、帳單或其他資料支持。 |
| 父母收入與財產 | 判斷雙方負擔比例。 | 帳面收入低不一定代表完全沒有負擔能力。 |
| 實際照顧情況 | 主要照顧者投入時間與日常支出,也會影響分擔方式。 | 共同監護或輪流照顧時,尤其要寫清楚。 |
扶養費怎麼算?法院會看哪些因素
民法第 1119 條規定,扶養程度要按受扶養者的需要,以及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和身分決定。換成白話,就是不能只看單一公式,而要看孩子需要多少、父母各自負擔得起多少。
- 孩子需要:年齡、居住地、學費、餐費、交通、醫療、保險、補習或特殊照顧。
- 父母能力:薪資、獎金、營業收入、存款、不動產、投資、是否另有扶養義務。
- 照顧分工:孩子平日由誰照顧、誰負擔日常用品、接送、就醫與學校聯絡。
- 既有生活狀況:離婚前孩子的生活水準、就學安排與必要支出。
所以網路試算表只能當起點。真正要談金額時,建議把每月固定支出、額外支出、雙方收入資料整理成表,再決定每月固定金額,以及醫療、學費、補習費這類額外支出要不要按比例分擔。
扶養費要付到幾歲?18 歲後的例外
依民法第 12 條,滿 18 歲為成年。因此子女扶養費常見寫法會以 18 歲成年為重要界線,但這不代表所有案件一到 18 歲就必然結束。
如果孩子成年後仍在學、因身心狀況無法謀生,或仍有受扶養需要,父母是否還要負擔,仍要看個案。建議協議書不要只寫「付到成年」,可以補充在學、重大疾病、特殊教育支出等情況如何處理。
| 問題 | 建議寫法方向 | 原因 |
| 每月扶養費付到哪一天 | 寫明起算日、每月幾號、付到何時。 | 避免日後爭執是否漏付或少付。 |
| 成年後仍在學 | 可約定在學期間、上限年齡或雙方另行協議方式。 | 不要只靠口頭共識。 |
| 醫療與特殊支出 | 寫明哪些支出另計、誰先墊付、多久內給付。 | 醫療費、補習費常是後續爭執來源。 |
| 付款方式 | 建議用轉帳,保留紀錄。 | 現金給付日後較難證明。 |
離婚協議書沒寫扶養費,還能要求嗎?
離婚協議書沒寫扶養費,或只寫得很模糊,不代表孩子就不能再主張扶養需要。但實務上,沒寫清楚會讓後續協商、調解或訴訟變麻煩。正在談離婚協議書時,扶養費條款至少要把金額、付款日、付款方式、付到何時、額外支出怎麼分擔寫清楚。
- 每月固定金額:不要只寫「由父親負擔」或「雙方協議」。
- 付款日與方式:例如每月幾號前匯入指定帳戶。
- 給付期間:寫清楚起算日、終止條件,以及成年後例外。
- 額外費用:學費、補習、醫療、保險、重大支出由誰負擔或按比例分擔。
- 遲付處理:遲付多久算違約,是否需要先催告,後續怎麼處理。
如果只用口頭約定,之後要追討時常會卡在「到底約定多少、約定到什麼時候、是不是已經付過」這些問題。把條款寫清楚,不是為了把關係弄僵,而是讓孩子的費用不要每個月重新吵一次。
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
對方沒有按約支付扶養費,建議先確認手上的文件能不能用來聲請強制執行。只有雙方私下簽的離婚協議書,通常沒有執行力,還不能直接向法院聲請查封、扣押對方財產。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法律認可的依據,稱為「執行名義」,例如確定判決、法院成立的調解或和解,以及符合強制執行要件的公證書。若文件附有條件、期限或提供擔保的要求,還要確認這些要件是否已經具備。
如果目前只有口頭約定或一般協議書,應先確認如何取得執行名義,再處理扣薪或其他財產的執行。
| 你手上的狀況 | 可能的下一步 | 先準備什麼 |
| 有法院調解筆錄、判決或裁定 | 可評估聲請強制執行。 | 文件、欠款月份、已付與未付紀錄、對方財產線索。 |
| 有離婚協議書,但不確定能不能執行 | 先確認協議形式與文字是否明確。 | 協議書、付款紀錄、催告訊息、對方回覆。 |
| 只有口頭約定 | 通常要先取得可請求或可執行的依據。 | 孩子支出、雙方收入、過去付款紀錄、照顧狀況。 |
| 對方少付或拖延 | 先把差額和月份算清楚,再評估協商、調解或法律程序。 | 表格化欠款,不要只用零散截圖。 |
如何核對未付、少付與有爭議的款項?
先逐月列出應付金額、已收金額與差額,再核對匯款紀錄、收據及相關對話。
對方如果表示曾付過現金,或認為代付的學費、醫療費可以算作扶養費,也把這些款項和證明另外列出。是否已經付清、代付費用能否計入,都要核對原約定或法院文件,不能只看匯款紀錄就下結論。
薪資扣押及未到期的扶養費,如何處理?
取得執行名義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對方的薪資或其他財產。薪資扣押有法定限制,也須考量依法應保留的必要生活費,不能把整份薪水全部扣走。最後能收到多少,取決於可供執行的收入、財產及執行結果。
如果執行名義記載扶養費應按月或分期支付,而對方有一期沒有付清,法律也容許聲請執行後續尚未到期的部分。
但這不表示所有未來扶養費都能立刻一次領取。這部分的執行,限於各期扶養費到期後,對方也已可領取的薪資或其他持續性給付。適用範圍與扣押方式,仍需依執行名義的內容確認。
探視和扶養費也不要互相要挾。對方不付扶養費,不代表可以直接拒絕合理探視;對方不讓看孩子,也不代表可以自行停止扶養費。這兩件事混在一起,常會讓原本可以處理的問題變成更大的親權爭議。
扶養費可以調整或減少嗎?
扶養費不是永遠不能改。孩子支出增加、主要照顧狀況改變、父母收入大幅變動,或原本約定明顯不符合孩子需要時,都可能需要重新協議或透過法院處理。
對方失業或收入減少,不代表原本的扶養費就自動降低或不用支付。
經濟情況改變後能否調整金額,要核對原來的約定或法院文件,再判斷應如何處理。已經到期卻尚未支付的款項,也需要一併確認,不能直接當作已經免除。
至於能否透過強制執行收到錢,還要看對方是否有收入或財產可供執行。這與應付多少扶養費,是兩個需要分開處理的問題。
如果你是付款方,遇到收入明顯變動,應該保留薪資、失業、醫療、負債或其他扶養義務資料,主動協商或聲請調整。如果你是照顧孩子的一方,遇到孩子支出增加,也要保留學費、醫療、保險、補習與生活支出紀錄。
要問律師前,先整理哪些資料?
扶養費案件最怕只說「對方都不付」或「我覺得金額太高」,卻沒有資料。資料越完整,越容易判斷應先協議、調解、聲請酌定扶養費,或處理強制執行。
如果你想估算扶養費或追討代墊扶養費,可以先用 LINE 傳:孩子年齡與居住地、目前由誰照顧、雙方收入與財產概況、孩子每月實際支出、是否已有離婚協議書或調解筆錄、對方目前給付情形。整理好後,可透過 LINE 傳給陳亮逢律師。
常見問題
子女扶養費有固定公式嗎?
沒有一個所有案件都必然套用的固定公式。法院通常會看孩子需要、父母收入與財產、照顧狀況,並參考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等資料。
2026 扶養費行情要看哪裡?
建議看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與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資料,但這只是基準。個案仍要看孩子實際支出與父母負擔能力。
沒有監護權還要付扶養費嗎?
可能要。監護權和扶養義務是不同問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或沒有同住就當然消失。
扶養費要付到幾歲?
常見會以 18 歲成年作為重要界線,但成年後仍在學、無謀生能力或有特殊需要時,仍可能有扶養爭議。建議協議書把成年後情況寫清楚。
離婚協議書沒寫扶養費,還能要求嗎?
仍可依孩子需要與法律關係評估,但沒寫清楚會增加後續協商、調解或訴訟成本。若正在談協議,應把金額、期間、付款方式與額外支出寫明。
對方不付扶養費可以不讓他看孩子嗎?
不建議把探視和扶養費互相要挾。對方不付扶養費,應依文件狀態評估追討或強制執行;探視爭議則應另外處理。
本文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等於個案法律意見。扶養費金額、期間與追討方式,會受孩子需求、父母能力、文件內容與證據影響,具體案件仍建議個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