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離婚,除了子女照顧的議題外,最多人會擔心的就是財產該怎麼分的問題了。為了保護婚姻中經濟較弱勢的一方,避免一方對於婚姻關係及家庭的貢獻被抹滅,當採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依民法1030條之1規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除此之外還有「約定財產制」,以下就來說明各種不同的夫妻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時財產該怎麼分?夫妻法定、共同、分別財產制的特色與不同點。
夫妻法定財產制是什麼?離婚時法定財產制財產如何分配?
- 當夫妻沒有特別約定時,一率都採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依民法1017條規定,將夫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並且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並且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 大部分的夫妻都是採用法定財產制,也唯有法定財產制,才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權利(民法第1030條之1)。
- 法定財產制的特色在於,夫或妻雖然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但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離婚或一方死亡),為了保障婚姻關係中經濟較為弱勢的一方,並且平衡雙方對家庭的付出、貢獻,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得享有平均分配的權利。當然法院也會視個案情況來調整請求額度(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第3項),讓雙方離婚後都能得到公平的分配。
夫妻約定財產制是什麼?離婚時共同與分別財產制財產如何分配?
- 夫妻婚後可以透過「約定」來改為「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並且要夫妻雙方一同到「法院」登記才可以哦(民法第1008條)。
- 所謂分別財產制,簡單來說就是夫妻各保有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民法第1044條);共同財產制則是把夫妻的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都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民法第1031條)。
- 無論是採分別或共同財產制,因為夫妻之間已經有對財產為規劃,原則上就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哦!離婚後要嘛是各拿各的(分別財產制),或者全部各得一半(共同財產制)。
離婚財產怎麼分?房子、車子屬於誰?婚前貸款、繼承財產也有影響!
要先區分是「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如果都是婚前所購入,那就是屬於婚前財產,看誰買的就是誰的,沒有分配的問題。但必須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 即便是婚後取得,如果是「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因為並非夫妻共同努力所取得,依民法1030條之1第1項第一款規定,仍然不能列入分配哦!以無償取得的財產來換得之物也一樣(例如以受贈取得的金錢購買物品),不能列入分配。
- 如果婚前以貸款購買房屋或車子,但婚後繼續繳納貸款的話,依民法第1030條之2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應納入現存婚後財產計算。
離婚財產的房子、車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嗎?要看實際出資者與是否有貸款?
原則上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推定」是誰的財產,此時必須透過舉證來推翻,例如雙方曾有約定(如借名登記情形),或均由其中一人出資、都由一人使用的情況,都有可能證明登記名義人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但舉證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建議各位在登記時一定要想清楚。
離婚協議沒談到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補請求?有效期限幾年?
如果離婚協議沒有寫到怎麼分配,或是雖然沒有寫到「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只要在時效內還是可以請求。依照民法1030條之1第5項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夫妻離婚後剩餘財產怎麼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方式教學
- 先確定婚前財產跟剩餘財產分配的基準日,民法第1030條之4規定,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離婚或死亡),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 再來就是把雙方的婚後財產總額計算出來(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財產少的那方可以向財產多的那一方請求平均分配的差額(比例可能會因個案情況由法院調整)。例如:夫妻AB二人經計算婚後財產總額,A為100萬、B為20萬,則B可以向A請求40萬元。
- 是不是很簡單呢?但難就難在婚後財產計算的問題,隨著結婚期間的長度,可能會演變成非常複雜的情況,也有一些很難去界定價值或是否應納入計算的爭議,例如常見的保單爭議、公司投資或難以估價的物品、無體財產權等等。加上現代人普遍都有這方面的常識,為了離婚而隱匿財產的情況所在多有,此時要透過民法1020條之1、1030條之3等規定來追償,如果情況太複雜,建議還是要委任專業律師來處理。
夫妻離婚後剩餘財產如何請求?必備資料文件與申請流程
萬一夫妻雙方沒辦法就這塊達成共識,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來讓法院處理,如果對於他方的財產狀況不夠了解,可能就沒辦法爭取到合理的分配額。法院雖然有權力幫忙查調部分的財產,但也沒辦法漫無目的的地毯式搜查,因此如有這方面的需求,還是要明查暗訪,日常生活就要對他方的財產狀況有一定的了解,例如薪資收入、金融機構開戶狀況、保單、投資、股票、債務情形,以及動產跟不動產的數量等等,才不會一場空哦!